OpenAI 最近在法律上一直都在尝试把「GPT」登记成自家的商标,不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昨天做出最终决定,拒绝 OpenAI 的申请案。
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,OpenAI 的申请文件只有单纯描述了申请人的商品、服务特徵与功能性。但事实上GPT 这个词在 OpenAI 提出模型之前,已经被很多其他的公司,或是其他的环境里使用。例如亚马逊就已经有一个解释 GPT 是什麽,以及如何使用 GPT 的列表。
GPT 全名是「Generative Pre-trained Transformer」,顾名思义指得是生成型预训练变换模型,OpenAI 的 GPT-2、GPT-3 与 ChatGPT 等产品广为人知,因此他们试着将 GPT 登记为自己的商标。
不过美国专利商标局认定,「生成式预训练变换」是一种单纯的「技术行为」,不是 OpenAI 特有的技术,还举例 OpenAI 的行为就像如果有人卖一种叫做 Crunchy O’s 的麦片,现在 ChatGPT做的,就是试图将「crunchy」(酥脆)这个非专有名词注册为商标一样。
平心而论,OpenAI 此举在商业世界相当常见,反正对申请的企业来说成本不高,只需要付出少少申请跟法律费用,有申请到就算赚到,可以更名正言顺的禁止别人使用该词,强化行销面的「心占率」;不过如果还把 OpenAI 视为成立初期的非营利组织的话,此举的确有点违背初衷的味道。
反正 OpenAI 目前仍然握有第一品牌的优势,但总之,那些把自己 app 取名为「xxxGPT」的第三方可以暂时安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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